2008年9月30日

别犯界啊!

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”这句话我们可听到腻了,满头白发的老前辈们酱说,见惯世面的父母亲这样说,就连较有理性的同辈们也酱说。。

他们不是在 kap siao,因为“河水不犯井水”这个自古流传至今的规矩我们是必须,而且一定要尊从。。

不管你是何等身份。。
不管你长得多帅生得多美。。
不管你家财万贯还是家徒四壁。。
不管你满胸是“墨”还是目不识丁。。
不管你品学优异还是受人憎恨。。

总之,若我们不想“沾屎上身” ,我们就得乖乖的尊从这长久以来被当成是生活定律的规则。

为什么我会坚持我的立场,死都要坚持“河水不犯井水”的“无理头”规矩?
我仍记得刚才补习时跟补习老师的一段对话。。

“ oi,AH BENG 啊,明天eh ON 了的hor?” ,坐在我旁边的朋友问坐在我们对面的“流氓教师”。
“ ON 啦,你们几点去?不要放飞机啊!我最 tulan 人家放飞机的。” ,他很爽快的回答。
“ 早上八点啦!去那边 meet 。” ,我朋友回答他说。
“ 有几个人去?” ,老师问我朋友。
“ 参你。。应该有五个啦。”
“ 五个?酱“多”人啊?!” ,他脸色开始变了,似乎有点畏惧。。
“ 你怕 meh ?不会死的啦!我们早上去嘛,没事的啦!五个人就够了啦。”我朋友很得意的回答。
这时,我闲来无所事事插了嘴。。
“你们小心给鬼上身啊!那间很猛鬼的啊!是槟城最猛鬼的咧!” ,我纯粹是想吓吓他们,好让他们打消这没有必要的冒险的念头。
“你要去吗?走啦!去玩玩啦!” ,我的老师似乎是要储够“人气”。。好让明天的鬼屋之旅不会遇到麻烦,不会惹到好兄弟。。
身为一个有基本常识,有理智,有“脑”的钟灵生,我当然是回答“不要!我才不要跟你们一起疯!酱硬闯进去真的会激怒好兄弟的咧!不要开玩笑!”

没错!他们明天要观光的“名胜地”就是槟城数一数二的猛鬼屋!
WALAO EH!没事找事来做!吃饱没事做 meh ?!!疯的!

无论如何,祝他们明天好运点,好好享受鬼屋之旅!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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